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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桌那个坏同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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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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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成了熟客,她还是小店的老板娘。

她赶过他几次,没用,也只好随他去。小店角落里那张桌子,成了他的专有区域。

他工作仍然忙,休息的所有空暇几乎全都耗在她的小店里了,他甚至开始帮她招呼客人、端茶倒水、收桌子摆台,放下了所有富家大少爷的架子。

有一次他脸上带着擦伤,鲜红的印子让人想不注意都难。林铛实在忍不住,问他:“你脸怎么了?”

“没事,执行任务,难免的。”进现场排查时嫌犯还没离开,狗急跳墙,他制服对方的时候稍微费了点工夫。

林铛给他红药水,他捏在手里说:“我自己看不见上药。”

她只好帮他擦药,又小心地用纱布盖住伤口。

他坐她站,他趁机拦腰一抱,脑袋靠在她胸前:“让我靠一会儿……”

他知道,以往他工作辛苦时这样撒娇似的抱着她,她都舍不得拒绝。

事实上,林铛是有些心软了,他的工作性质太危险,她怕自己太强硬让他分心。她开始默认他的蹲守,有时跟他说话,甚至会对他笑。

林铃带着她的sugar Daddy到店里来转了一圈:“不错嘛,有模有样的,比以前老店宽敞气派。”

再一看沈恕也在,揶揄道:“哟,你这么个小庙,居然供了这么大一尊金身佛。”

饭点人多,只有沈恕坐的那桌有位置,他起身把位子让给他们。

Martin喜欢吃鱼丸汤和小笼包,不断翘起大拇指。

林铛趁他吃得欢把林铃拉到一边:“你真要走了?”

“是啊,我是回来参加你婚礼的,现在婚礼都没了,我还留下来干什么。”

身后沈恕听到了,垂眸不语。

“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?”

“没什么特别的,下半年结婚,你可以考虑来意大利观礼。”

“你真的想清楚了?”林铛看了一眼满头银发足以当她父亲的Martin,以后要叫他姐夫,还真有点不习惯。

“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灵魂伴侣,不嫁他嫁谁。Martin也才五十岁,虽然比不上某些身强体壮的鲜肉,满足我也够了,而且我们有婚前协议,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能保证我生活无忧,不会一言不合就把自己的太太扫地出门。”

“……”

离开时,她到后巷去抽烟。沈恕跟上去,问她:“你们和好了?”

“关你什么事啊?你们和好了?”

“我是代翌晖问的。”

“我也是代翌晖问的。”她看着沈恕一脸严肃认真,绷不住先哈哈笑起来。

“你笑什么?”

“你说呢?翌晖已经死了,死了好久了,不管他出事的时候我们有多伤心,现在也该走出来了。也不管他当初喜欢谁,最后要陪林铛过日子的人是你。”

“那你呢?”

“我?我现在唯一能为她做的就是让她不要住在店里,女人得有个像样的空间当自己的家,这样才有底气,免得将来到夫家受气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她将来是要回迁的,我给她买的那小房子就当嫁妆吧。她资助我上学,我也不是不懂得反哺的。至于将来,我现在一幅画也能卖不少钱了,又有Martin支持我,不用她再无偿奉献,就已经是帮她最大的忙。”

他们谁也没想到林铃准备了一套房子作为礼物送给林铛,苏城近年房价看涨,一套一居室也要近百万,这个反哺可以说是非常到位了。

沈恕还想再说什么,却看到林铃示意他回头。林铛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,应该是出来丢垃圾的,他们刚才的对话,她不知听进去多少。

沈恕立刻朝她走过去:“铃铛,你听我说……”

他祈祷她千万不要以为他是知道翌晖喜欢她才重新回头追她的,然而她显然已经这样想了,进了后厨砰的一声关上门,把他关在外面,隔着门朝他喊:“姓沈的,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!”

林铃捋了捋头发:“嗯,看来是还没和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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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哥哥你还没完没了了呀……好吧,我们继续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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